铜陵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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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〇一六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2017-01-12                   点击数:0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公需科目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培训时间、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时间为2016年6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培训对象:全市企事业单位所有专业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以远程培训为主和集中培训为辅的培训方式,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铜陵创业服务网(http://www.tlcyfw.com/)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培训。
三、培训组织实施、报名
1、各专业技术人员以所在单位集中办理报名手续。按管理权限,2016年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的组织方式,各类专业课培训报名以各专业课继教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市辖区公需课培训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中心地址在铜陵市北京西路440号,联系电话: 2119755、2119844。枞阳县由县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2、公需科目培训时间
远程培训:自2016年6月1日起,2016年12月31日结束
3、公需科目培训收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号文件,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收费标准60元/人。
四 、学时登记 
  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并考试合格者,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时30学时,具体登记和审核按《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铜陵市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执行。
、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迅速将文件精神贯彻到所辖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切实维护好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
2、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注册工作,并按照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在规定时间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参加学习培训。
3、各单位在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同时,必须完成相应的专业课培训,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学员,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不予办理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手续。

                        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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